| 释义 |
道生法《经法》用语。《经法·道法》:“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虚无形的道是“万物之所以生”,“天地之道也,人之理(法)也”。法据道以立,道由法体现。这一命题集中表达了黄老学的学术主张,确立了黄老学的基本思路。它将道家的核心概念“道”与法家的核心概念“法”结合起来,揭示了道与法的基本关系——法是由道派生的,是道这一宇宙间的根本法则在社会领域的落实和体现。借此伸张法的权威性;进而申明君主的权力和意志也必须符合大道的要求,试图用大道来制约君权。这一命题首开整合道家与法家理论的先河,把道家哲理运用于论说法家政治,从“道”的高度论证了法治的必要性、可能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