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致人而不致于人 |
释义 | 致人而不致于人春秋时孙武关于掌握战争主动权的原则。《孙子·虚实》:“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处,止也,即先据其地;佚,通“逸”,安逸,从容。唐贾林曰:“先处形胜之地以待敌者,则有备豫,士马闲逸。”趋,快走也。疾行奔赴战场仓促应战者,必劳。故梅尧臣曰:“先至待敌则力完,后至趋战则力屈。”(《宋本十一家注孙子》)致,召至也,使之到达也。“致人”即调动敌人;“致于人”则为敌人所调动。凡先到达战场等待敌人的就安逸,主动;后到战场仓促应战的就疲劳,被动。所以,善于作战的人,总能设法调动敌人,而不被敌人调动。凡战争中设伏诱敌至预定战场者,皆为“致人”之术。所以“致人”者,示之以利也。故曰“能使敌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虚实》)。能否“致人而不致于人”,就是能否掌握战争中的主动权,就是军队是否有行动的自由权。故《唐李问对》在讨论《孙子兵法》时曾言:“千章万句不出乎‘致人而不致于人’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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