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七届四中全会
1954年2月6日至10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三十五人,候补中央委员二十六人,中央党政军和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五十二人列席了会议。刘少奇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向第七届第四次中央全会的报告》,朱德、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四十四位同志在会上作了发言。会议揭露、批判了高岗、饶漱石在全国财经会议和组织工作会议期间及其前后暴露出来的反党分裂活动,一致通过了根据毛泽东建议提出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决议强调了党的团结的极端重要性,规定了增强党的团结的办法,号召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同心同德,以便团结全党和全国人民,战胜内外敌人的任何破坏阴谋,保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会议批准了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通过了1954年内召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