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周易 |
释义 | ![]() ![]() 周易亦称《易经》,简称《易》。占筮书。“易”有变易、简易、不易三义,相传为周人所作(另一说“周”有周密、周遍、周流之义),故名。全书分为“经”和“传”两部分。“经”有六十四卦,每卦有卦象、卦名、卦辞。一卦分六爻,每爻有爻辞,共三百八十四爻。“传”部分主要是对卦象、卦爻辞所作的解释和说明,共十篇:《彖》上下、《象》上下、《文言》、《系辞传》上下、《序卦》、《说卦》、《杂卦》,统称《十翼》或《周易大传》。相传伏羲画卦,周文王作卦辞、爻辞,孔子作《易传》,但近人多持异议,认为“经”“传”并是“人更多手,时历多世”的众人撰成之作。“经”约产生于周初,“传”则产生于战国至西汉。全书以八卦的形式,推测解释自然和社会的发展变化,总结天道人事的规律,阐发了关于阴阳矛盾、运动变化的朴素辩证观念,不仅具有哲学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学价值。卦、爻辞中保存了一些短小简朴的古代诗歌和民谣,创造了淳朴多样的诗歌形象,寄托着作者的思想感情。其诗歌在比兴的运用、声韵的技巧等方面与《诗经》相似,体现了我国古代诗歌在萌芽阶段的艺术特征。卦、爻辞中还有一些简短凝练、韵散相间的散文片断,类似于格言,富有生活经验和哲理。“传”部分多为论证严密,系统规范的说理散文,其对天道人事现象的论述,已形成系列的专题,带有明显的战国、秦、汉散文特色。有时还涉及“文”与“辞”的关系问题,对后代文论很有影响。如以仰观俯察为人文产生之渊源,提出“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系辞》下);“圣人立象以尽意”,“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系辞》上);并进而对言、意、象三者关系作了探讨,既指出“圣人之情见乎辞”(《系辞》下),要求“修辞立其诚”(《文言》),又针对“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情况,提出立象设卦以尽情意,所谓“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系辞》下)。这些见解对刘勰等人的文学观产生了深远影响。而提倡“变通尽利”、“鼓舞尽神”(《系辞》上),要求“迭用刚柔”(《说卦》),“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系辞》上),对后来古代文学批评中的风格论、因革说等也深有启发。本书注本有唐孔颖达《周易正义》;唐李鼎祚《周易集解》集旧注之大成,搜采最富;宋朱熹《周易本义》以义理释《易》,颇多新意。清则有焦循的《易学三书》(《易章句》、《易通释》、《易图略》)和姚配中的《周易姚氏学》。今人高亨的《周易大传今注》为目前通行的排印本,由齐鲁书社1979年出版。 周易书名。亦称《易经》、《易》。周代的占卜书,后成为儒家经典之一。“易”的原义是简易,因周人以蓍草占卜较以前以甲骨占卜简单容易,故名。内容包括《经》和《传》两部分。《经》亦名《易经》,主要是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卦有卦名与卦辞,爻有爻题和爻辞。旧传伏羲画卦,实际其萌芽期可能在殷周之际,西周时大体形成。《传》亦名《易传》,是对《经》的解释,共七种十篇,旧称“十翼”。成书于《经》之后,旧传《彖》、《象》两种四篇为孔子所作,不可信,实为与其余六篇同为从战国后期至汉初人所作。《周易》以八卦象征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自然现象,推测自然和社会的变化,认为阴阳两种势力的相互作用形成万事万物。包含朴素辩证观点。旧有郑玄注,已佚。今通行本有《周易注疏》,三国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正义;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宋程颐《程氏易传》;朱熹《周易本义》;清孙星衍《周易经传集解》;朱骏声《周易六十四卦经解》;焦循的《易学三书》(《易通释》、《易图略》、《易章句》);近人尚秉和《周易尚氏学》。今人于省吾的《周易新证》、李镜池的《周易探源》、高亨的《周易古经通说》和《周易大传今注》,都是研究《周易》的有价值之专著。参见“易经②”、“易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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