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昌1877——
字槐青,天津人,1877年 (清光緒三年) 生。早年入北洋大學習法律,畢業後,赴日本留學,入早稻田大學習商業,獲商學士畢位。畢業回國,應留學生考試,授商科舉人,旋任農工商部七品小京官,天津商業學校講師。1912年任南京臨時政府工商部主事。次年任北京政府工商部商務僉事,代理商務司司長。未幾任農商部僉事、參事並兼任農商部商品成立所所長。1919年任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專門委員。1921年任農商部工商司司長; 8月兼任農商銀行監理官; 9月任出席華盛頓會議中國代表團專門委員。回國後,被任為税則改良討論會副會長。1923年1月,兼任關税會議籌備處委員; 2月任修正工商法規委員會副委員長; 並任僑工事務局專門委員。1924年任商標局局長。曾以記名公使交國務院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