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奕鸿(1669—1750)清太仓人。字树先,一字曙光,号勖斋。王掞次子,陈元龙婿。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五十三年主四川乡试。次年出任湖南参议、驿盐粮储道,革除陋规,援道州例咨部减饷四分之三。雍正元年(1723 年)卸护偏沅巡抚。因兄奕清代父谪戍乌里雅苏台,斥产捐银五万两,请赴军前效力,以为父兄免罪,从年羹尧征讨罗卜藏丹津叛乱。四年以附年羹尧,与兄谪戍阿尔泰北路兵站。乾隆元年(1736 年)发四川以道员用。初摄松茂道,止小金川土司相仇杀。四年补川东道。病归,十五年卒。工书能诗。曾与兄奕清同撰《颛庵府君行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