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庵王与,字与之,号正庵,元浙江永嘉人。宋景定元年生,元至元六年卒。宋国史编修王益大之子。王与少有大志,力学不辍,于律学多有研究。刑部使者推荐为郡功曹,历官丽水、开化、黟县县吏,升行中书省理问,提控案牍。晚年授湖州录事,未上。以乐清县尹致仕。著有《无冤录》一书,成于至大元年。此书初刊印于国内,后传入朝鲜、日本等国,影响较大。 胡奇,字德常,号正庵,清江苏太仓人。娴武略,能诗文,工书法。 宗谊,字在公,号正庵,清浙江鄞县人。明末义兵起,谊悉发家财以资军粮。鲁王召之,辞不赴。性好诗,与陆守爆、董剑锷、叶谦、范兆芝等结湖上七子社,日相唱和。著有《愚囊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