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龙1908—1979湖南湘乡人。解放前历任国民党第三战区政治部组长、《前线日报》社长,社会部处长,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国民党中央委员,宣传部副部长等职。1949年4月,担任国民党和平谈判代表团顾问,赞成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国内和平协定,渴望早日结束战争,恢复和平。当和平条款遭到国民党当局无理拒绝后,他激于义愤,毅然选择了革命道路。解放后,历任政务院参事,对台工作委员会副主席等职。曾当选为第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常务委员、组织部副部长。 李俊龙逝世人物:李俊龙(1908—1979) 中国百科年鉴(1980)第119页
李俊龙李俊龙追悼会在北京举行 | | 人民日报1979年12月29日 | 李俊龙(1907—1979) 李俊龙(1908—1979) 李俊龙(1908—1979) | 汪 新主编 廖盖隆等主编 京 声 溪 泉 | 中国民主党派名人录第135页 现代中国政界要人传略大全第352页 新中国名人录第17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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