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英1898—1954浙江平湖人 曾任上海国立音乐院(后改为音乐专科学校)琵琶教员,中央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研究所特约演奏员,创作有琵琶曲《秋宫怨》、《长恨曲》、《“五卅”惨案》等。 字:荇青 朱英朱英同志在粤逝世 人民日报1985年3月31日
朱英朱 英(1919—1948) 金振之 常州革命英烈第654页 朱英1898——1954字荇菁,浙江平湖人,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 生。早年求學於琵琶演奏家李芳園家族所辦私塾學堂,並向李芳園弟子吴伯均學習琵琶。1927年任教於上海國立音樂專科學校。1945年任教於湖北沙市湖北師範學院音樂系。1952年被聘爲中央音樂學院民族音樂研究所特約演奏員。1954年病逝。年56歲。創作琵琶曲《秋宫怨》、《長恨曲》、《五卅慘案》等。器樂合奏曲《楓橋夜泊》等。 朱英❶(?—1358) 元江阴(今属江苏)石牌人。改名锭,号定一。初为盗,被招安为州判官。至正十五年(1355 年)至高邮投张士诚反元,引兵南下为先锋。十六年从张士诚克苏州,以参政仍为江阴判官,进左丞、行省平章。十八年与朱元璋部力战于石牌,杀其大将桑世杰,兵败被俘杀。葬于苏州荐福山修竹坞。 ❷ (1895—1978) 近现代太仓城厢人。1916 年毕业于县立初级师范。1920年任松江县立第二高小校长,并被选派为南京国立师范国语讲习所学员。先后任教于太仓新塘女子初小、沙溪淑德女子小学、毛市初小及县城梓潼初小、第二初小,后任南郊新民初小校长,直至退休。在农村单班小学任教近三十年,有“先生阿婆”之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当选县人民代表、县人民委员会委员,被评为全国及江苏省优秀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