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朝森
字宏漢,廣西容縣人。1927年7月,任廣西省政府委員; 8月任廣西省政府司法廳廳長。1928年4月,任廣西省高等法院院長。1929年7月,免廣西省政府委員職。1930年11月,任廣西省政府委員。1941年5月,兼任廣西省政府秘書長。1943年2月,免兼廣西省政府秘書長職,任廣西省政府民政廳廳長。1944年6月,派爲當年廣西省普通考試縣各級幹部人員考試典試委員; 11月免兼廣西省政府民政廳廳長職。1945年7月,派兼廣西省政府桂東行署主任及第三區行政督察專員區保安司令; 同年8月,免兼廣西省第三區行政督察專員及保安司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