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唐壽民 |
释义 | 唐壽民1892——江蘇鎮江人,1892年 (清光緒十八年) 生。辛亥革命時,與應季中、陳光甫創辦江蘇銀行。嗣入中國銀行及常州商業銀行。又與陳光甫創辦上海商業儲備銀行,任總行副經理兼漢口分行經理,漢口銀行分會會長。國民革命軍攻克漢口後,任武漢銀行公會會長,參加國民革命軍籌劃財政,整理湖北官錢局。1927年赴上海,創辦國華銀行,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1929年任交通銀行董事長兼上海分行經理。又任中央造幣廠廠長。1931年任中央銀行理事會理事、常務理事兼業務局總經理。同時任中國國貨銀行常務董事,中國建設銀行公司常務董事,江蘇正明、太平、新華、中匯、亞洲等銀行董事。1932年1月,任中央銀行監事會監事,交通銀行常務董事兼總經理,大通煤礦公司董事長。並任上海銀行公會常務委員,上海銀行業聯合準備庫常務委員,上海銀行業票據交易所常務委員等職。抗戰爆發後,往來於上海香港間。1938年8月起,常住香港。1941年12月,日軍占領香港後被俘,遂參加汪僞“和平運動”。1942年8月,任汪僞交通銀行董事。1943年1月,任汪僞全国經濟委員會委員; 3月任汪僞全國商業統制總會理事長,汪僞物資統制審議委員會委員,汪僞中央儲蓄會監理委員會監理事。1944年6月,任汪僞商業統制總會監事長。1945年5月,任汪僞中央儲備銀行參事會參事、參事會主席。抗戰勝利後,因漢奸罪由上海最高法院判處八年徒刑。1953年由上海市人民法院判處十年徒刑,緩刑兩年,緩刑期間改爲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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