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周佛海 | ||||||||||||||||||||||||||||||||||||||||||
释义 | 周佛海1897—1948湖南沅陵人 周佛海1897—1948汉奸。湖南沅陵人。早年留学日本。曾参加共产主义小组,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4年脱党,加入国民党。北伐时期,任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南京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曾任训练总监部政治训练处处长,江苏省教育厅厅长,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1938年12月离开重庆转道香港,随汪精卫投敌。1940年3月,汪精卫伪国民政府于南京成立后,任伪警政部部长、伪行政院副院长兼伪财政部部长、伪“清乡委员会”副委员长、伪上海市市长等职。充当日本帝国主义的帮凶,在沦陷区残酷镇压人民的抗日斗争,杀害进步人士,帮助日本帝国主义实行“以战养战”的侵略方针,大肆劫掠民财,并暗中与国民党特务勾搭。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后数天,即被蒋介石委任为上海行动总队总指挥。后在社会舆论压力下被捕。1948年死于狱中。 周佛海
周佛海
周佛海1897——1948湖南沅陵人,1897年 (清光緒二十三年) 生。早年肄業於沅陵辰郡聯合中學,旋赴日本,入第一高等學校,後轉入第七高等學校。1920年7月,回國探親,結識陳獨秀,參與籌組共產主義小組,旋返日本續學。1921年7月,參加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11月返日本,預科畢業後,入京都帝國大學攻讀經濟。1924年3月畢業; 4月返廣州,任國民黨宣傳部秘書兼廣東大學教授; 9月叛離共產黨,與黄季陸等創辦《社會評論》。1925年11月,辭職赴滬,後去日本。1926年3月回國,任武昌商科大學教務長,嗣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秘書。1927年2月,任武昌軍事政治學校秘書長兼政治部主任。四一二政變後,由武漢去上海,被國民黨上海清黨委員會逮捕,獲釋後任南京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政治教官,並一度隨戴季陶任職於中山大學; 同年返滬。1928年1月,與戴季陶等在上海創辦新生活書店,發行《新生命》月刊; 同年,任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政治部主任; 10月辭去軍校職務。1929年3月,任國民政府訓練總監部政治訓練處處長,兼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訓練主任。1931年11月,任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並當選為中央執行委員;12月任江蘇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長。1935年12月,兼中央民衆訓練部部長。1937年8月,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副主任兼第五組 (研究) 組長; 9月任國防參議會參議員; 12月漢口成立藝文研究會,任總務幹事。1938年任國民黨中央黨部宣傳部副部長、代理部長; 同年6月,派為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臨時幹事會幹事。12月隨汪精衛逃往越南河内。1939年7月,重慶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决議永遠開除其黨籍;8月重慶國民政府明令通輯; 9月任汪偽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特務委員會主任委員。1940年3月,任汪偽財政部部長兼警政部部長、中央政治委員會指定委員、秘書長、軍事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 4月任汪偽警政部警官學校校長、中央銀行籌備委員會主席; 7月任汪偽中央税警學校幹部訓練班校長兼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12月任汪偽行政院副院長、中央儲備銀行理事、常務理事、總裁。1941年2月,任汪偽東亞聯盟中國總會秘書長; 3月兼任汪偽清鄉委員會副委員長; 4月任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指定委員; 9月兼任汪偽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校務委員會委員; 12月N汪偽中央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1942年1月,任汪偽時局策進委員會副委員長; 6月任汪偽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常務委員。1943年1月,任汪偽全國經濟委員會委員、副委員長,汪偽最高國防會議委員; 4月任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指定委員。1944年1月,兼任汪偽中央税警總團總團長;11月任汪偽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 12月任汪偽上海市市長兼保安司令。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重慶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侍從室奉命任周為軍事委員會上海行動總隊總指揮,總隊司令部成立後任司令;9月由軍統局長戴笠送往重慶; 10月南京高等法院判處死刑。1947年3月獲特赦,改判無期徒刑。1948年2月28日病死於獄中。年51歲。著有《三民主義的理論體系》、《往矣集》、《周佛海日記》、《周佛海回憶録》; 譯有《互助論》、《社會問題概論》、《經濟科學概論》、《國際商業政策》、《社會主義的理論與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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