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俾斯麦 |
释义 | 俾斯麦1815—1898Bismarck-Schon-hausen普鲁士王国首相(1862—1890)和德意志帝国宰相(1871—1890)。生于勃兰登堡的容克(即贵族庄园主)世家。早年进哥廷根大学和柏林大学攻读法律。毕业后当过公务员、法律报告员,并经营农庄。1847年被选为普鲁士联合邦议会议员,后历任普鲁士驻法兰克福联邦代表会公使、驻俄公使、驻法大使等。1862年出任普鲁士首相兼外交大臣,主张在容克贵族领导下,采取铁血政策,以普鲁士为中心自上而下地统一德国。旋通过发动丹麦战争(1864)、普奥战争(1866)和普法战争(1870—1871)统一了德意志。他亦获得公爵称号,成为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宰相。宰相任内统一货币和法律,实行保护关税政策,反对议会中天主教中央党的分裂主义,颁布《镇压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法令》和《工人伤残老病社会保险纲领》、《意外事件保险法》,镇压工人运动。对外帮助镇压巴黎公社,制订主要针对法俄的所谓“大陆政策”,竭力想争霸欧洲,并在非洲、大洋洲进行殖民扩张。1890年3月被皇帝威廉二世命令辞职。回到庄园度过余生。撰有回忆录《回忆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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