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賢1908——1983廣東番禺人,1908年 (清光緒三十四年) 生。幼年讀私塾。1921年出外謀生,初在廣東沙基三江幫商號穗興祥任雜役。兩年後受聘爲順德陳村福源糧油莊掌櫃,後辭職往廣州,在西榮行銀業市場做炒金生意及港紙買賣。1927年與何善衡、馬子登合夥在廣州開設匯隆銀號,任司理。1938年10月,廣州淪陷,赴香港經商,後轉澳門,初在銀鋪任報價工作,後任職於澳門大豐銀鋪,逐步升爲副經理。後與友人在澳門合設大生銀號。1941年12月,香港淪陷,其後與何善衡在澳門開設大豐銀號,任司理,當選爲澳門銀樓公會理事長,並任大西洋銀行華人業務經理。1943年任澳門鏡湖醫院主席; 同年與何鴻 合作, 經營澳門貿易局。 抗戰勝利後,辭去大西洋銀行華人業務經理職務,任中國國民黨港澳總支部澳門支部委員,並與澳門支部委員梁昌等成立五福公司,專營進出口黄金生意。1946年任鏡湖醫院慈善會副主席。1947年任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1950年任理事長及會長,又任鏡湖醫院慈善會主席。1955年奉委爲澳門政務會議華人代表。1956年初,任第二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特邀代表。1964年任澳門立法會華人議員。1970年任大豐銀行董事長兼總經理。1974年12月,任第四届人大代表。1975年任第四届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78年1月,任第五届人大代表; 同年任第五届政協常務委員會委員,第五届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79年任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第四届常務委員。後歷任澳門建築置業商會、澳門戲院業同業公會、澳門中華教育會會長。澳門金業同業公會、澳門銀業公會理事長,澳門立法會議員兼副主席,澳門銀行公會籌備會主席,澳門銀行公會主席,香港何氏宗親總會永遠會長,逸園跑狗場、澳門福利公共汽車公司、澳門自來水公司董事長,澳門電力公司執行主席,中國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澳門東亞大學校董兼校董會主席,廣州暨南大學校董會副董事長,澳門葡光中學、嶺南中學、培道中學校董會主席,商訓夜中學校長,澳門中華體育總會、亞洲象棋聯合會、澳門業餘藍球、排球聯會、乒乓總會、游泳聯會、武術總會、象棋總會等體育會會長。1983年5月,任第六届人大代表; 6月當選爲第六届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 同年10月6日病逝。終年75歲。 |